生儿育女是人生中的一件大事,在育龄妇女的银屑病开始治疗前,临床医生必须确定女性患者是否怀孕。对有生育计划的或在妊娠过程中的女性患者,一般情况下,为避免新生儿畸形,应停用一切内用药物,包括口服和肌内注射的多数药物,而只用一些外用药,哺乳阶段也是一样。
内用药物
01 维A酸类
维A酸类维生素A的衍生物,具有强大的调节细胞分化能力而治疗银屑病等皮肤病,可引起胎儿畸形。其中,阿维A是治疗银屑病最常用的药物,使用阿维A的妇女在停药后3年才能妊娠,并且在治疗期间和停药后2个月内不能摄入酒精类饮料,因为酒精能使体内的阿维A酯化成阿维A酯,阿维A酯在皮下脂肪中可被检测到达18个月。异维A酸也可治疗银屑病,停药后3个月内必须采取相应的避孕措施。
02 PUVA
PUVA属于光化学疗法,其中的两种成分补骨脂素与UVA都有潜在的致突变作用,故可致畸。但是,也有研究认为在妊娠前和早期妊娠进行PUVA治疗不会明显增加新生儿畸形的几率。因此,PUVA对育龄妇女相对较安全。
03 甲氨蝶呤
甲氨蝶呤属于细胞毒的抗肿瘤药物,能导致流产和新生儿畸形。不管女性和男性在停用甲氨蝶呤12周内都不应该妊娠。但停用甲氨蝶呤后不会对新生儿有任何影响。
04 环孢素
环孢素是一种主要用于抗移植反应的免疫抑制剂,能有效治疗严重银屑病。在相对小样本的调查中发现环孢素没有严重的致畸作用;在世界范围内的移植患者中发现环孢素除了有轻度的新生儿体重降低和早产的不良反应外,不会增加新生儿畸形的几率。
羟基脲属于细胞毒类抗肿瘤药物,其不良反应与甲氨蝶呤相似。
05 雷公藤
雷公藤具有免疫抑制作用的中药,在脓疱型银屑病中应用较广。不仅会抑制女性卵巢功能,引起月经紊乱,而且抑制男性睾丸精子的发育,精子活力及数目均受影响,故育龄妇女慎用或短期应用,以免影响生育功能,孕妇禁用。
外用药物
01 外用糖皮质激素药
外用糖皮质激素药理剂量的激素可增加胎盘发育不良、新生儿体重减轻或死胎的发生率;动物实验还发现可引起胎儿腭裂。因此要限制应用,尽量不要用强效的激素类药物,不要用封闭治疗。
02 维生素D3衍生物类药物
维生素D3衍生物类药物包括卡泊三醇、他卡西醇等,对妊娠期患者属于慎用。动物研究发现卡泊三醇有致畸的作用。
03 维A酸类外用药
维A酸类外用药维A酸软膏在动物研究中发现有致畸或死胎的不良反应;他扎罗汀有明确致畸不良反应。育龄妇女用药期间严格避孕,哺乳期间暂停用药,以免婴儿经口摄入本制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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